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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点公共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

2020-11-13 08:11:13 赤峰广播电视台

关于重点公共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

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方法,为了您及他人的健康,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,以下十类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口罩。

一、医疗机构就诊、探视或陪护人员。

二、水产品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。

三、养老院、敬老院、福利院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。

四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机场以及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。

五、商场、超市、购物中心及酒店、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。

六、银行、展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。

七、药店、理发店、美容院、影剧院、游艺厅、网吧、体育场馆(运动时除外)、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。

八、幼儿园、中小学、大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、清洁人员、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。

九、15人以上会议的参会人员及保障人员。

十、其他通风不良(如箱式电梯)或人员密集场所(如旅游景区售票处、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)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

赤峰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

2020年11月12日